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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点击:193

各学院(部):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提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养成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内容包括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含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省级创业类项目(含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常规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展示和交流、项目结题等工作;其中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旨在鼓励学院(部)与企业开展协同育人合作,采取企业结合需求自主立项并将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设置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的新模式。

2.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角色分工,开展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创业实践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本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指标单列项目

在常规项目的基础上,本年度将新增三类指标单列项目(不占用学院(部)申报指标):

1.校级项目“升级”

2020年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如已取得优秀成果或即将取得优秀成果(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科技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学院(部)可推荐参评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

2.“综合性大创项目”

“综合性大创项目”的设立旨在打通“大创项目”与创新创业竞赛、重要学科赛事之间的壁垒,由学院(部)自主设计和过程化管理。“综合性大创项目”的最终成果应能够直接对接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的相关要求和水准,项目组需以目标为导向,采用整体性设计、“化整为零”式的培育和管理模式。每个“综合性大创项目”可分为3-5个子项目,由3-5支团队共同完成,其中须包含至少1个创业类项目(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附件7)。“综合类大创项目”鼓励跨学科选题设计和学院间的合作,子项目可以由来自于不同学院的学生主持。2021年度该类项目每个学院(部)作为第一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3.新生研讨课专项

鼓励正在修读或者上学期修读过新生研讨课的一年级学生,在新生研讨课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组队申报课程专项,所申报的课题需与课程授课内容相关。2021年该类项目每个学院(部)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凡能在毕业前正常结项的(创业实践项目除外),均可申请“大创计划”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䇹政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等校级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报。

三、项目有关要求

(一)项目成员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位学生在同批次“大创计划”中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合作参与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个人或团队开放,团队申报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并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分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面向团队开放。

(二)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聘请有热情、肯投入、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本专业(行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创业训练的指导教师要求有一定行业背景和创业经验,鼓励企业一线人员参与指导本科生创业训练或直接担任本科生创业训练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同时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在同批次“大创计划”中只能指导一项项目。

(三)项目名额

本年度学校将评选出省级及以上推荐项目约150项,校级项目约70项。其中获省教育厅立项的省级重点项目将推荐参加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遴选。

(四)项目管理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校级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不可延期。创业实践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若项目未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已毕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主持人;若确有需要且能继续履行项目主持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主持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的主持人。若项目进展顺利,能超计划完成预期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2年。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学校组织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学院(部)负责对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同时项目要根据要求按时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等。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要不断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调整优化,尽量保证项目在校期间完成。

3.国家级(省级重点)“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

4.项目组提交的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严禁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提交成果若涉嫌学术不端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辅导培训活动,对立项项目进行指导及过程跟踪管理,包括开展科研辅导培训,举办学术交流论坛和学术沙龙等。

(五)经费资助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学校将按照2万/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学校将按照0.6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学校将按照0.5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创业实践项目:学校将按照10万/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资助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0.2万元/项,理工类和医学与生物科学类项目0.3万元/项。

“大创计划”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每个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调配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具体经费拨付和使用按照苏大教〔2018〕122号文件(请参见通知附件6)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院(部)选拔。学院(部)组织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选拔,再向学校推荐各类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推荐和立项名单;

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完成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推荐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17:00前各学院(部)报送如下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类项目)》(附件2);

3)《XX学院(部)大创项目汇总表(2021)》(附件3),其中申报指标单列项目需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类型;

4)申报“综合性大创项目”,除提交各子项目的申报书外,还同时需报送附件8。

请各学院(部)需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其中附件1和2的文件名格式为:学院(部)-主持人姓名-申报表)提交至ynwang@suda.edu.cn,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东校区凌云楼504室)

五、其它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2.未尽事宜,请和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东校区凌云楼504)联系。联系人:周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716622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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