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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十四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点击:10

研究生团工委、各院(部)团委,各学生科协分会: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推动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选拔培育优秀参赛项目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启动第二十四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一定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项目类型

1. 重大项目预研项目:重大项目预研项目是指选题具有前瞻性,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具有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的潜力。理、工、医科类课题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的解决方案或产品;文科类应是选择与我国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相关的前沿课题,或既具有区位优势与地方特色又具有重要实践与理论价值的前沿课题(限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和管理六类学科)。重大项目预研项目文科类课题资助额度为3000元,理、工、医类资助额度为5000元。重大项目预研项目结项考核优秀,经苏州大学第二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选进入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项目池的理工医类项目下拨培育经费20000元(含预研经费5000元),参加省赛的理工医类项目下拨培育经费40000元,参加国赛的理工医类项目下拨培育经费60000元,文科项目参照上述经费标准分别减半。

2.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指发挥学生创新思维,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可能会产生优秀科研成果的项目。重点项目由校团委、校学生科协资助,文科类1000元,理工医科类1200元。

3.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指发挥学生创新思维,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可能会产生一定科研成果的项目。一般项目由各院(部)资助,经费额度自定。若一般项目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提交相关材料经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审核后可参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给予项目资助。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立项的课题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选题要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可参考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见附件3)。

2. 申报立项的课题可以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个人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申报。

3. 入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的院(部)及获得苏州大学第二十二届“苏大天宫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的院(部)可申报重点项目0-6项(苏州医学院可申报0-20项),应用技术学院申报重点项目数量不限,其他各学院(部)可申报重点项目0-4项。各院(部)申报的一般项目数量不限。

四、步骤与进程

1. 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2234-318日)

各学院(部)团委要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积极争取院(部)党政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支持,遴选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项目进行立项申报,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2. 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22318-331日)

校团委、校学生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 课题研究与检查阶段(20223-10月)

学生根据立项情况进行课题研究,提交研究阶段报告或论文开题报告并参加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课程。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将对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参与培训情况等进行考核,根据检查的情况确定继续资助的项目。

4. 结题、评审阶段(202210-11月)

校团委、校学生科协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顺利结题且参加校“挑战杯”竞赛的项目报销全部资助经费,没有结题或未参加校“挑战杯”竞赛的项目不予报销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 电子版材料请由各学院(部)团委书记本人于2022318日前发送至邮箱:sdxiangguan@163.com,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请于邮件正文中注明:“本材料已经学院(部)团委审核无误,并报请学院(部)负责人审核通过,现提交报送。”报送材料包括:《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附件1)和《第二十四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2)。

2. 重大项目预研项目经结项考核优秀的可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联系人:严韵致

联系电话:67165421

特此通知。 


 
团委
学生科技协会
2022-03-04 17:07:58

 起草人:团委  戴华洁发布人:团委  戴华洁




责任编辑:蔡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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